| 服务内容 |
办事程序 |
申报资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 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
受理、填写表、审核、发证 |
(1)林木采伐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采伐理由、树种、方式、时间、地点、数量、用途等(自用材附有关文件证明以及采伐农户清单);
(2)林木蓄积调查表或作业设计表及地形图
(3)不符合林木采伐审批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10个工作日内 |
(1)“林业两金”(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基金);采伐杉木、樟树45元/m3,松、杂木30元/m3,毛竹15元/百支 |
| 核发木材运输证 |
受理、审核、发证 |
(1)林木采伐证;
(2)自留地及房前屋后的树木运输凭乡镇证明;
(3)个人搬迁的提供工作调令或户口迁移单;
(4)二次起运凭原签发的木材运输证或采购发票;
(5)生产经营单位尚需提供《木竹经营许可证》;
(6)竹木及其制品需提交《森林植物检疫证》
(上述(1)(2)(3)(4)资料只需其中之一) |
即办 |
工本费2元/份 |
| 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 |
报检、检疫、核发 |
(1)森林检疫要求书(对方)
(2)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 |
一般即办,特殊的(怀疑有检疫对象)7个工作日以内 |
(1)林木种子、木材、竹类及产品,货值的0.1%,调运0.2%;(2)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均为货值的0.4%,调运0.8%;(3)药材0.3%;调运0.5%;(4)盆景1%;(5)果品产地0.05%;调运0.1%。
注:外商投资企业减半收取 |
| 林地征用、占用审核 |
受理、填报、踏勘、核发 |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申请报告;
(3)有关林地、林木补偿的协议;
(4)被征(占)用林地的证明材料;
(5)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图;
(6)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 |
5个工作日以内 |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0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6)资源保护费按林地、林木补偿总额的4%另行收取。 |
|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 |
受理、填报、踏勘、核发 |
(1)申请报告;
(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
利用类即办,经营类3个工作日 |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25元/本,其它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详见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