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位于浙江省中西部,钱塘江中游,金衢盆地北部。东北接义乌市和浦江县,东南靠金华市婺城区,西南连龙游县,西北邻建德市。全市土地面积197.03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03.3万亩,有林地97.36万亩,有林木蓄积量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0.7%,是个林区市。目前,全市已规划建设生态公益林29.58万亩,杨梅、柿子、板栗、枇杷、青枣、绿化苗木,笋竹两用林等一大批高效林业基地已经形成。“50里杨梅长廊”已成雏形,兰溪大红柿被省林业厅列为首批森林食品基地。全市杨梅发展已达30000亩、柿子15000亩、鲜食枣2000亩、绿化苗木10000亩,建成中国第一个“兰花村”。是“中国兰花之乡”、“浙江省青枣之乡”。先后获得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荒山绿化达标县、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合格县、县级绿化达标(县)市等荣誉称号。
二、 职能职责 兰溪市林业局是兰溪市政府管理全市林业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资源、林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政策。研究制订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效益林业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包括生态公益林、平原绿化、山区林业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对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实行指导和检查监督;负责全市各项林业生产的统计工作。
3、 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负责编制、实施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主管国有森林资源;主管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4、 制订实施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规划,指导发展林业龙头企业;规划指导林产品的市场建设。
5、 搞好林业公安工作,负责查处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6、 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对乡镇、场圃的林业基本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
7、 指导、监督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上级和本级林业方面的经济、物资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林业经济政策。
8、 拟订林业科学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林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发展高效林业。
9、 组织开展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10、
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制订林业科技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并开展林业科技人员的培训;负责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干部。
11、 指导和开展林业宣传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
12、 承办上级林业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