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林业局机关内设一室二科;分别是办公室,绿化造林科、森林资源科。有下属单位9个,分别是兰溪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兰溪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兰溪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兰溪市木材运输巡查大队、兰溪市森工站、兰溪市乌桕科研所、兰溪市苗圃、兰溪市乌桕良种繁育场、兰溪市林业服务总公司。
1、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承办局机关的文秘、会议、信息、信访、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及林业待业的职称评定推荐工作;承办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负责林业宣传工作;承办局机关财务,负责管理林业资金,负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指导监督局属场圃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制订林业科技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林业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提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综合性政策;开展普法教育。
2、 绿化造林科(增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编制全市短、中、长期林业发展规划,包括植树造林规划、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退耕还林规划、封山育林规划、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等;指导监督各类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薪炭林)和生态风景林的培育;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负责平原绿化、防沙治沙、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山区林业综合开发等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乡村集体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评比表彰全民义务植树和美化环境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 森林资源科(增挂市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森林资源调查、统计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负责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木材巡查大队工作;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承办对依法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指导监督育林基金等各项规费的收缴工作;负责草拟林业行政管理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市处理山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乡镇间山林纠纷调处。 |